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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小港红联
联系电话:
0574—86155210
邮编:31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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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现役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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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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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 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呜、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鼻中隔重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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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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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0.8),船艇指挥专业学员不合格。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 以上;或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7(0.5) 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 9(0.8) 以上;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 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边防管理、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第三十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眼球突出, 眼球震颤, 眼肌疾病, 显性斜视,不合格。隐斜视超过15度,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力,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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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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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二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颞颌关节疾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唇裂,腭裂,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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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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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功能性子官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 阴道炎,重度宫颈炎、子宫脱垂,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附 则
一、本标准文中所使用的“以上”、“以内”词语,均含该数字本身:所使用的“超出”、 “超过”、“低于”、“小于”、“大于”词语,均不含该数字本身。
二、标准体重计算法:
标准体重(千克) :身高(厘米) —110。
三、检验要求:
尿常规,肝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艾滋病。
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不同方法检验结果不一致时,以酶标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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