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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小港红联 
联系电话:
0574—86155210 
邮编:315801



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一)


     根据教育部《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和招生条件
    (一)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高中毕业;
    3、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4、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
    (二)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除按《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5条、第6条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2、身体条件。报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L 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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