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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小港红联
联系电话:
0574—86155210
邮编:31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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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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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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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安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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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政治[2000]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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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教育委员会、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适应公安系统培养专业人才的需要,进一步做好公安高校的招生工作,现将经过修改的
《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88年,公安部、教育部联合
下发的《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88)公教字2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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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人事部
教育部有关部门
公安部党委,部属局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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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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